By 烈力轴承
©2004-2009
近日,山东省冠县质监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某轴承厂进行了突击检查,查获假冒轴承137箱。
经检查,该单位的成品库内,存有137箱标识厂名为“济南某轴承总厂”、厂址为“济南某路某号”的轴承。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标注厂家出具的委托生产加工合同。经调查,该单位在与“济南某轴承总厂”签订的委托生产加工合同超出有效期的情况下,生产加工此种轴承137箱,已违反了《产品质量法》第五条之规定,属于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行为。执法人员对该批轴承进行了就地封存。
目前,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。(冠县质监局)
上一篇: LYC营销系统打响二季度营销攻坚战 —— 下一篇:瓦轴集团一天三个新产品一年变身“领头雁”
地址: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中北工业园D区1层 轴承型号查询
TEL:022-58519721/22/23 FAX:022-23868160